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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民生为先 创新求进 推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 作者: 日期:2012-11-5 14:52:16 点击:

 

 民生为先  创新求进  推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党的十七大以来,甘谷县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为目标,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使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已拓展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工矿棚户区改造等领域,逐步解决了一大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调整了住房结构,稳定了住房价格,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强化政策措施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秩序

一是不断加大房地产开发建设力度。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27亿元,商品房施工面积158.26万平方米,全县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与分析。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调研活动,认真分析住房现状和需求,及时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走势,完善以季报、月报为主的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以《房地产通讯》形式向社会群众提供房地产市场动态,为政府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提供了决策依据和建议。三是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年度目标。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根据全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结合《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公告》,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全县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控制在7%以内。按照不同地域,确定差别化的区域房价。四是严格落实价格备案制和明码实价制。按照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房屋价格申报备案表》的要求,对全县所有开发企业的楼房开盘预售前,严格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价格成本构成和利润,进行审定和价格备案登记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求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按照申报备案价格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和每套住房价格,公开对外销售。同时,对经房管、物价、国土等部门共同配合核定的预(销)售楼盘的成本价格和销售利润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违反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停办理预(销)售合同。对未实行“一套一标”的,每套处5000元罚款。五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有关要求,重点从房地产市场调控、价格监管等环节入手,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组织全县开发企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等形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联合县上各有关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开展房地产市场大检查两次,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清理整顿力度,对违法违规开发经营、囤积房源、恶意哄抬房价、未落实明码实价制等不规范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和登记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房地产市场监管,强化了商品住房预(销)售制度,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机制日趋完善,房地产市场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

(二)加大物业管理力度,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一是高度重视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物业管理企业和工作人员中认真开展了《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新修订《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业务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认识,转变了观念,增强了业务能力和法律法规水平,提高了搞好工作的自觉性,营造了行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加快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步伐。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组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促进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强化小区综合治理,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依法维护了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按照成熟一处,及时组建一处的原则,全县物业管理规范化进程不断加快,物业管理工作有了新的突破。三是强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切实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全县共缴存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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